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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建议制订水质信息公开细则

                                         环保组织:建议制订水质信息公开细则







时间:2019-08-20 22:57:26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温潇潇

多数城市的水质信息公开较为及时,但距全面、完整和友好地发布信息尚有差距;与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相比,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仍欠缺规范,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等情况。

近日,环保公益组织“北京市朝阳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简称“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首次针对全国120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水质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并发布水质信息公开指数(WQTI),得出上述结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是一家2008年在北京登记注册的公益环境研究机构,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政府和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治理机制的完善。

记者从该公益组织了解到,此次评价所采集的数据来自2018年全年各级环保和水利部门公开发布信息,评价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发布情况是否系统、及时、完整和友好。

2019年,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通过搜集政府公开信息,对全国120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水质信息公开进行评价,该表为水质信息公开指数排名,排名越靠前公开质量越高。

多数城市水质信息公开较及时,但不够全面和完整

报告显示,多数城市的水质信息公开较为及时,但距全面、完整和友好地发布信息有差距。

其中,少数领先城市发布全部国控、省控乃至市控监测断面水质,而大部分参评城市仅发布国控监测断面的水质。同时,只有极少数城市完整公开了全部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而绝大部分城市仅公布监测断面水质类别或是否达标。

由于有原环保部印发的《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简称《公开方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布有章可循,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城市也最多。

不过,报告称,该项目也普遍出现信息公开不完整的情况。如根据《公开方案》,2018年第一季度起,被评价城市应按季发布县级水源地水质报告,但仍有27个城市尚未达标;同样地,地级以上水源地应每年、县级水源地每两年监测和发布水源地水质全监测结果,86个城市则未按规定公开2018年度监测结果。

地表水信息公开地域差距显著,地下水信息公开总体最差

在所有WQTI指数评价中,地表水信息公开在三项评分中得分率最高。

遗憾的是,评价发现,部分城市地表水水质信息不做常规发布,仅在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略加描述;各地发布的地表水报告在内容、频率、格式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国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后,部分地区甚至不再主动发布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还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网站改版后不再发布水质报告,或者降低信息颗粒度(详细程度)发布。

报告显示,此次评价得分最低项目为地下水水质公开:多数城市仅公布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的水情况,半数省份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对地下水现状水质和目标水质有所披露,仅有个别城市发布地下水水质报告。

其中,洛阳和黑龙江此项表现难得优秀。前者公开了地下饮用水水源水质,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后者则在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公开了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建议制订水质信息公开细则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沈苏南告诉记者,之所以对各城市水质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开发WQTI指数对其计算得分及排名,是希望能进一步推动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例,该标准的修订发布使得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按照统一模式,对空气质量进行一致性的监测和发布,极大促进了公众知情,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沈苏南介绍,此次评价过程中发现,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环境质量信息”所包含内容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水质信息公开程度高低不一,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全国性的水质信息公开规范。建议吸取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的成功经验,制订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细则,明确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信息发布的主体以及内容、频率、格式等要素。

沈苏南表示,报告发出后,中心随后可能会考虑将其递交给有关环保部门:“无论环境部还是地方环保部门,我们都很愿意交流,期待任何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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